者蹲,
隶
不得高于主人的
,即使主人不在
边亦必须严格执行主人的
每一句话不得欺骗隐瞒。
04、主人可以按自己意愿可以任意对待
隶要
隶
任何事,甚至任意鞭打
折磨
隶让
隶
自己发
的工
,
隶必须接受并向主人
谢。
05、主人可将
隶的嘴作为垃圾桶吐痰、烟灰及粪便,
隶也必须用嘴巴接
受并且在主人大小便之后用

干净。
06、
隶的
所有
位都归主人所有,主人可
据自己的喜好留下烙印穿
刺
环等。主人可完全按自己的意愿对待
隶,即使造成伤害也是
隶愿意和接
受的。
07、主人可随意
理
隶包括出租或者卖掉,主人也可以让
隶去伺候任何
人,
隶必须像服从自己的主人一样服从他们。
08、
隶没有人格、人权、自主、自由包括
和
官,所有的一切完全属
于主人的私有物品,有主人任意支
和享受等同于其他生活工
。即使主人养的
物也比
隶高贵,哪怕在公共场合只要主人下命令
隶都必须无条件服从。
09、
隶在任何场合、时间、未经主人允许都不得有任何
的释放或者达到
高
,必须永远放弃自主
高
的权利除非主人允许
隶
。
10、签合约之日起
隶自
的一切工作、亲属关系、朋友关系、通讯都必须
停止,
隶的
和
官都将是主人所有,
隶必须无条件的完全服从主人下大
的任何命令,接受主人的任何惩罚即使是
和
官的伤害,
隶都是无怨无悔
心甘情愿的。
第2章:专用条款
、
隶没有任何地位和权力。
02、
隶从真正意义上法理意义上成为主人的
隶,即
隶之
份为真实的
切实存在的而非虚拟游戏。
03、
隶地位等同于主人所使用的任何物品(无生命
)低于主人所饲养之
任何
物。
04、
隶本
并不
有任何法律所赋予的权利与尊严,
隶之一切权利与尊
严均归主人所有,主人可任意将之剥夺或赐予
隶。
05、
隶在整
上要把自己当成智能机
人,除非事先命令了要有哪些服务,
其余时间只能像家
一样在墙角呆着,不得打扰主人的正常方面的生活。
06、
隶必须接受主人的任何命令或者施加于
隶的任何惩罚,
隶都必须
服从而不得有任何反抗。
07、
隶生活费用最高标准为每月50人民币,主人可视情况或个人喜好而增
减。
08、
隶每天进食次数为一次默认为白饭半碗以及主人吃剩吐掉之食物残渣
(食物残渣认定为已经不能为人类所实用之物,如:骨
、鱼刺、主人吐出的食
物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