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哦。”霍姜笙又打了个哈欠,纤细的手拿着一只手机,慢悠悠走了进来。
☆、178电灯泡很亮(4更)
她站在光亮可鉴的大理石地面上,长发飘飘,仙气十足。
“我二哥呢?”
吴知枝看了她一眼,真的,跟当初的陆焉识一模一样,啥都不会干,简称生活白痴。
吴知枝皱眉想:她怎么那么多为什么?
霍姜笙馋虫被勾动,“我想吃饭。”
吴知枝以为是陆焉识回来了,就
了
手过去开门。
“对啊。”
而屋内,女孩穿着简单,肌肤白得恍如是最上等的美瓷,披着条简约围裙,看起来是在
饭。
“嗯。”
霍姜笙打了个哈欠,看她,“怎么是你?在
饭?”
她呆了片刻,点点
,“真的好好吃。”
结果,居然是霍姜笙。
吴知枝懵了一秒,还以为她要走呢,没想到进屋了。
吃完又试了茄子,表情又开始不可思议的,“这为什么也那么多好吃?”
“怎么那么好吃?”她表情呆滞,看着就跟个天真无邪的小朋友似的。
“你帮我舀。”
“秘诀是什么?”
然后,眼睛微微瞪大一些,不可置信地看向吴知枝,“你
的?”
“饭在饭锅里。”
“还没回来。”
霍姜笙想了下,“可以试试。”
厨房里还在炖汤,吴知枝便没有久留,回了厨房继续
菜。
霍姜笙一个人坐在客厅里,她就像刚刚去到朝城的陆焉识,像一抹无
可去的游
孤魂,静谧地坐在沙发上,带着一
无声又夺目的妩媚气质。
“可以啊。”
她自个玩了会手机,好像觉得无聊了,就去厨房里找吴知枝说话。
“叮咚――!”有人按门铃。
“……真的?”霍姜笙有些不相信,靠近餐桌,见每
菜都泛着令人垂涎
滴的色彩,扭
问她,“我可以尝尝吗?”
“筷子在哪里?”她眼睛茫然。
“不会啊。”吴知枝扭过
来,“我们在朝城,经常都是吃不辣的,他每次都吃
多的。”
她到碗柜里面取了碗筷给她,霍姜笙也不说谢谢,很理所当然的样子,纤长秀美的
子坐下,拿着筷子夹了一块牛腩进嘴里。
餐桌上摆着四菜一汤,只有一个红烧茄子是辣的,她看了一会,努了努
致的下巴,说:“你
的这些菜,二哥
本不爱吃。”
个排骨焖饭,红烧茄子,青葱拌豆腐,土豆炖牛腩,青橄榄茶树菇汤……菜香四溢。
“没有秘诀。”
吴知枝有点想扶额,这完全是个长不大的小朋友啊,她哭笑不得走过去,拿着她的碗给她盛饭,“排骨要吗?”
吴知枝忽然觉得她蛮可爱的,尤其想起了她昨晚喝醉酒后喊她妈妈的沙雕样子,对这个女孩,有了一份莫名的亲昵的感觉,“就是这么
的啊。”
平时她是不怎么吃肉的,也喜欢吃辣,口味跟陆焉识差不多,但这个……额,应该叫‘未来嫂子’,
的饭很好吃,无论是素菜还是荤菜,都堪比三星米其林的档次,好吃得让人差点把
一起吞进肚子里去。